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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去除你不想要的:

有時候找出自己不想做的事,比想像自己想做的事還容易。把你所有不想做的事情寫成一張表,然後再寫下相反的事。例如你「不喜歡整天窩在辦公室」,相反的情況便是「喜歡與外界接觸」。完成這張表之後,就會有比較清楚的輪廓。

2.觀察生活:

留心周遭的每件事物,也能讓你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。假設你愛吃巧克力,巧克力必須在某個地方製造,被某個人賣出,運送到某個地方,放進某個人設計的包裝盒裡,被某個人推銷,甚至還要被某個人試吃。每個產品和交易的背後,都隱藏許許多多你從沒想過的工作機會。

3.樂透問題:

找個安靜的地方,空出一段獨處時間,問問自己:「如果我中了樂透,一輩子不用為薪水工作,我會怎麼做?」你平常喜歡的嗜好,其實都很有可能成為一份全職工作。

不過,想要或不想要,很多時候只有做了才知道。但是,多數人總是猶豫再三,不敢嘗試新的可能。

日本勞動政策與訓練機構(TheJapanInstituteforLaborPolicyandTraining)在2005年時,曾針對日本年輕人的工作態度進行調查,結果發現,現代年輕人面對愈來愈嚴酷的外在環境,選擇工作時態度過於謹慎,不敢嘗試不同的機會。

另一個原因則是過於挑剔,很多人寧可沒有工作,也不願意接受自己不熟悉或不感興趣的工作,可以選擇的機會自然愈來愈少。

 

但是,如果你在30歲之前不去嘗試,要等到什麼時候?總要去嘗試,才能真正知道自己要的或不要的是什麼,也可能因此發現自己喜歡的工作遠超出原來的想像。

公平看待每份工作

 

不僅是選擇工作,該不該繼續留在一份工作也是很大的困擾。儘管你不滿意現在的工作,卻又猶豫要不要離開,害怕做出無法彌補的錯誤決定。

羅賓斯指出,年輕人對工作的不滿,多數的原因在於沒有做好成為新進人員的心理準備。即使頂著名校的光環,進入社會之後頭幾年的工作必定逃不了繁瑣無聊的初階工作,這是必經的學習過程。

不過,當你對目前的工作出現疑問時,不妨採取以下的做法。

1.設定觀察期。

羅賓斯認為,多給自己半年到1年的時間,再做最後的決定。這段期間你可以考量正反面因素:問問自己多留幾個月的得與失是什麼。同時看看你目前有多少不同的選擇,並試著比較現在的機會和半年或1年後的機會有什麼不同。

2.創造改變。

另一方面,你也應該採取主動,做出改變。英國《心理學》(Psychologies)雜誌建議,試著改變自己的心態,找出這份工作的優點。此外,也應該和主管討論自己所面臨的問題,或是主動爭取更多的機會。重要的是讓老闆了解你的想法與意願,就有改變的可能。

如果經過一段夠長的時間,情況仍未改變,就得開始找新工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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